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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章莹颖案量刑阶段首日检方引用其日记吁判死!辩方列54减罪理由

    信息发布者:jiangyuze
    2019-07-09 17:09:33   转载

    美国地时间7月8日,章莹颖案量刑阶段的首日庭审在美国皮奥里亚联邦法庭进行。检辩双方律师均做了开案陈辞,检方依旧坚持死刑判决,并称这不是一起普通的案件,被告存在了有计划、残酷的犯罪行为。辩方则再次将克里斯滕森描述成一位因精神问题而自我挣扎的人,希望陪审团能做出终身监禁的判决,让他独自一人在监狱中死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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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美国司法部的律师James Nelson(下称“Nelson”)以检方代表身份做了开案陈辞,他用了章莹颖日记中的最后一句话“生命太短暂,无法平凡。”他表示,章莹颖不知道自己的生命会有多短暂,她不仅仅是一位国际学者,还是家人的希望。

    “检方必须要首先证明以下三点:首先,罪犯在实施犯罪之前经过预谋和策划;其次,嫌犯在实施犯罪过程中,手段极其残忍;最后,犯罪是在绑架过程当中造成了受害人的死亡。”章莹颖家人的援助律师王志东表示,检方律师在开案陈辞中主要描述了在接下来的作证中,检方将要出具的证人、证据和证言,以及用于证明对罪犯判处死刑的刑罚加重因素。

    Nelson在解释为何要对克里斯滕森寻求死刑判决时称,这不是一起普通的犯罪案件,而是冷血的、残酷的,经过几个月计划的犯罪。另外,克里斯滕森还清理了犯罪现场并藏匿了尸体,并试图以此来阻挠调查。因此,章莹颖的家人无法为女儿在国内举办葬礼,这件事不会结束,也将一直给他们带来痛苦。

    辩方律师则在发言中继续鼓励陪审团们接受终身监禁,做一个符合道德标准的判决。辩方律师表示,克里斯滕森将会独自一人在监狱中死去。“唯一的问题就是让他自然死亡,还是由政府来决定他的死期。”辩方律师称克里斯滕森因为存在精神问题,一直都在与自我做斗争。

    辩方律师称章莹颖案应由克里斯滕森担责,但这不是一起应该出现死刑判决的案件。律师也再次否定了关于章莹颖是克里斯滕森第13名受害者的说法,并表示他不是连环杀手。另外,克里斯滕森在过去被监禁的两年中并没有任何危险的迹象。

    辩方列举了54个应该对克里斯滕森减轻罪责、不应该被判处死刑的原因,陪审员们也一一查看了这些内容。当中包括他酗酒的母亲、他本人没有犯罪记录、他在学校咨询中戏没有得到照顾等等。辩方称,如果有一名陪审员不赞成死刑,那克里斯滕森将保住性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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